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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大旗作虎皮之浅议法律与道德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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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6 15:08: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朝人的诚信,正义,是非等道德观念乃至生而为人之基本良心已然到了猫不闻狗不理的地步,深受其害者若据此声讨呼喊,先就气势矮了一半,除惹围观者哄笑,实在是不能期望其他什么。行侠仗义,慷慨悲歌之士已成前朝荒冢,肉体与精神一并腐朽。声讨无望者无奈中以牙还牙以暴制暴,得求自助,却终不免一时失控,陷于囹圄。也许,一个原本的好人,就这样在集体无良和集体冷漠中渐渐演变,直到演变成了法律意义上的“坏人”。
法律意义永远没有道德意义接近人和事物的真相和本质,法律只对即成的事实进行评判和审判,而道德人伦纲常,是从一个人呱呱落地来到这个世界第一天开始就已经影响了。道德可以不分场合不分时间不分什么人发起来审判,道德甚至能激起人自我的审判,而法律做不到。法律更多是因为恐惧刑罚而被迫的俯首认过。所以,一个国家可以没有法律,但是不能没有道德人伦纲常。
道德人伦纲常一旦被毁掉,你颁布多少法律都没有用。人们做事的习惯不是按照法律的,而更多的是按照伦理常规的。
好的社会秩序应该是这样来平衡的:
道德,你演变或者不演变,法律的明锤就在那里,雄踞头上,虎视眈眈。
法律,你发威或者不发威,道德的隐杆就在那里,岿然不动,扶正纠偏。
法律和道德是人间的双生花,能教人有恻隐,有悲悯,明是非,晓善恶,信因果,存忌惮。。。。。。
写此文,因缘有二。
一是经年积案未了,心结不得开解。本是旧日同事,我待之不薄,为何因区区小利置声誉不顾,即便我不穷追,汝良心安否?欲在此列黑名单以记之拙劣品行,稍有悯虑,延迟再录。
二是我朝近日揭发连串食品丑闻,新闻报纸有关部门频频曝光查处,不免嗤笑。荼毒同类之行为,畜生尚不耻为之,人能!法律乎?道德乎?查处个十家八家的屁事不顶呦。窃以为,抓道德基建,重塑古朴淳风,弱化和摈弃近三十年来重利轻道义之积习,回归崇尚清爽淡泊的价值情操,也许,这才是釜底抽薪吧。
道德之重建,难收立竿见影之功,不是整个几荣几耻就行了的,口号的东西,我朝人民早麻木甚至腻歪得要呕了,还是润物细无声好啊。
至于时间,起码得两代人吧。
我希望,我这一代的父母,别忙着攀比给孩子上什么早教班好不?即便上,也就是托管一下好啦,嘻嘻闹闹,玩玩跑跑就行了,不要让两三岁的孩子填鸭式的学那些你至今都腻歪的鸟语,乘法口诀,钢琴唢呐架子鼓的,除非咱那孩子禀赋超高,否则真不是都能成为将来的周周朗朗。咱应该早培养的,是孩子的好奇心,感知能力,判断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还有传统的仁义礼智信,忠孝廉耻勇。这是基本的!
如此,即便咱的孩子时运不济将来做了土匪,也是个有情有义有担当的好土匪!像张麻子那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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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7 14:12:41 | 只看该作者
这文采!赞个!
13#
 楼主| 发表于 2011-4-27 13:52:3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lisent 的帖子

谢谢~~
12#
 楼主| 发表于 2011-4-27 13:51:2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maomi 的帖子

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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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7 13:23:47 | 只看该作者
好,有情有义有担当
10#
发表于 2011-4-27 12:59:3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筱敏 的帖子

这文儿真赞,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9#
 楼主| 发表于 2011-4-27 11:54:2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daisyjjy 的帖子

唉~可惜没有学法律呵。。。。不过自认是非观很强。。。。
8#
发表于 2011-4-27 11:21:5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筱敏 的帖子

天生适合习法律、秉持正义的人~
7#
 楼主| 发表于 2011-4-27 11:11:4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理论家 的帖子

呵呵,谢谢,一如既往的正直吧
6#
 楼主| 发表于 2011-4-27 11:10:3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天堂 的帖子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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